201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书法)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1-22浏览次数:16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书法)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书法类统考)是由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和文化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

1、考试科目

书法类统考的考试科目为临帖、创作和中国古代书法常识测试。临帖由考点提供临帖复印件,考生按临帖复印件原有章法任选两种书体临写;创作由考生按指定的文字内容分别用两种书体进行创作;中国古代书法常识测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

2、计分办法

总分满分为300分,三科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其中临帖占50%,创作占30%,中国古代书法常识测试占20%,总分计算办法如下:

总分=(临帖成绩×50%+创作成绩×30%+中国古代书法常识测试×20%)×3

三、考试内容及要求
  1、临帖

考试内容:考生按照考点提供的临帖复印件原有章法临写。要求实临,结构准确,见笔法,有笔意。

(1)楷书:颜真卿《颜勤礼碑》、《张猛龙碑》

(2)隶书:《曹全碑》、《乙瑛碑》。

(3)行书:王羲之《圣教序》、米芾《蜀素帖》。

要求:(1)在所列碑帖中任选两种书体临摹;(2)试卷竖式(由右向左)书写,卷面不署名,不钤印;(3)考生不得随意更改、增加或减少试题内容;(4)不得在试卷的空余部位写字做标记,不得描画界格;(5)试卷污损作废、不换纸。考生自带练习用纸,练习用纸不能用作试卷。

考试时间:120分钟

成绩评定知识要点:(1)字法;(2)笔法;(3)章法;(4)墨法。  

2、创作

考试内容:考生根据自己所长,按指定的文字内容进行创作。

要求:(1)自选两种书体创作;(2)卷面整洁干净,不作任何标记;(3)作品不署名、不钤印;(4)试卷竖式(由右向左)书写,考生不得随意更改、增加或减少试题内容。(5)勿写标点符号,可自由折叠格线,不得描画界格;(6)试卷污损作废、不换纸。考生自带练习用纸,练习用纸不能用作试卷。

考试时间:120分钟

成绩评定知识要点:(1)字法;(2)笔法;(3)章法;(4)墨法。

3、中国古代书法常识测试

考试内容:中国书法史的基本框架,历代书法的发展背景、书法名家及其作品、风格等相关知识。参考用书:王镛主编《中国书法简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考试时间:60分钟

四、其它事项

1、试卷规格:四尺对开。

2、考试工具:考试时考生须自备考试所需用具(毛笔、墨汁、墨盘、毡垫等),考场只提供考试用纸。

3、考试使用考试号条码,不须填写姓名和考号;考试号条码含有考生的考试信息,严禁污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