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教育相关政策解答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5-25浏览次数:197

 

    一、什么是“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

    答:在国家免费师范教育政策引导下,2007年,自治区实施了年规模500人的“南疆四地州农村中小学双语教师特培计划”,采取“免费、特培、定向就业”等特殊方式,依托区内高等师范院校,为南疆四地州(喀什、和田、克州、阿克苏)农村中小学培养合格双语教师。2011年,经过探索实践,“特培计划”实施范围扩大到南北疆七地州和其他地、州贫困县(市),招生规模从每年500人增加到2000人,培养院校从区内6所师范院校扩展到区内外9所院校,培养层次由单一的专科拓展为本科、专科、中师3个层次,形成了区内外高校相互支撑、共同推进的双语教师培养工作新局面。2012年,自治区对师范生免费培养政策进行改革,将2010年开始实施的免费师范生“免费培养、自主择业”和“免费培养、定向就业”的“双轨制”培养模式合并为“免费培养、定向就业”的“单轨制”培养模式,统称为“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体现按需培养,学用一致,增强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的吸引力,定向贫困地区解决农村双语教师短缺问题,推进全区双语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二、2015年“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较2014年有何变化?

    答:2015年“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招生总规模仍为3080名。其中,普通招生计划为2672名,本科层次新增40个体育教育专业招生计划,由新疆师范大学承担培养任务,为自治区各地州中小学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培养和输送专业师资和教练员。新增计划在适当缩减本科层次其他专业招生计划的基础上产生,本科层次招生总规模较2014年不变;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计划108名,该计划通过2015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计划方式,面向定向就业的南疆四地州取得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学生进行单独招生、单独考试;内高班计划300人,该计划面向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进行招生,由12所内地省属师范类院校进行培养,定向就业地区为南疆四地州。

     三、“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根据自治区新教师〔2012〕10号文件精神,自治区设立“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专项资金,全额承担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和规定的实习支教等相关费用。学生学籍纳入国家和自治区正规学籍管理,在校期间享受国家普通本、专科生相关政策待遇,还可以申请国家、自治区以及高校设立的奖学金,区内高校培养的免费师范生还可享受高校助学金。“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可按照《定向就业免费师范生教育协议书》享受定向安排就业的政策。

    四、“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应履行哪些职责义务?

    答:从2012年起,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入校时必须与定向就业地州教育行政部门、培养学校签订由自治区统一印制的《定向就业免费师范生教育协议书》,拒签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毕业后,须按协议规定由地(州、市)编制、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安排至所辖各地乡镇及以下中小学、幼儿园就业并工作5年以上,在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限额内接收,毕业前及在基层服务期间原则上不得脱产接受学历教育。毕业证由各培养院校与定向就业地州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发放。各地州教育行政部门、培养院校和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要严格履行《定向就业免费师范生教育协议书》,未能履行协议书的毕业生,要按协议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含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并缴纳违约金。就业地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人事档案。

    五、“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有几个培养层次?有哪些招生学校?有哪些招生专业?

    答:为满足今后一个时期边远贫困地区农村学校对高学历层次、高素质教师的需求,2015年,自治区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分本科、专科两个培养层次。

    2672名普通招生计划中,本科层次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地理科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小学教育(文科、理科)、教育技术学、锡伯语、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由新疆师范大学、喀什师范学院、伊犁师范学院、昌吉学院培养。专科层次招生专业为语文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物理教育、化学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计算机教育、现代教育技术、汉语、体育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学前教育,由喀什师范学院、伊犁师范学院、昌吉学院、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新疆职业大学、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和山东理工大学培养。

    108名单独招生计划均为专科层次,招生专业为体育教育、美术教育、音乐教育,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进行培养。

    300名内高班招生计划,均为本科层次,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地理科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小学教育、教育技术学、心理学(应用心理学)、教育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由首都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和西北师范大学等12所内地省属师范类院校培养。

    六、报考“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需要哪些条件?

    答:本、专科层次“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招收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服务基层双语教育事业的高中毕业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凡报考“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本、专科专业的考生须符合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规定》,或自治区单独招生考试有关规定,或教育部、自治区关于内高班高考有关规定。凡报考普通招生计划中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合格者方可报考该类定向计划。报考“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考生经选拔被录取后,入学时须与培养院校、定向就业地州签订《定向就业免费师范生教育协议书》。

    七、定向就业地州生源报考“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有何优惠条件?

    答:“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招生范围在坚持面向全区的前提下,优先录取定向就业地州生源,在线上生源不足时,定向就业地州生源还可再享受适当降分的优惠政策。

    八、本、专科层次“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在何批次录取?

    答:“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中的区属高校本科层次汉语言招生计划仍然实行与相应院校同批次投档录取的方式,民语言、民考汉、双语班招生计划放在本科零批次投档录取;专科层次依然是在专科零批次投档录取。

    九、考生如何填报山东理工大学“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可以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答:山东理工大学“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招生专业为专科层次数学教育和英语教育,其中数学教育招生90名,英语教育招生35名,定向喀什、和田、克州、阿克苏四地州就业。山东理工大学“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的录取批次安排和录取照顾政策与疆内院校“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一致,除此之外,被录取学生报到后还可享受院校所在地的有关优惠政策。

    十、“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在校期间如何组织教学和管理?

    答:根据“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培养目标和要求,自治区教育厅将责成有关培养院校制定专门人才培养方案。根据“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培养目标合理设置教学计划,安排教学内容和学时,加强师范教学教法培训,加强汉语或少数民族语言学习和实践能力培养,切实提高“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双语教学能力。为了提高“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培养质量,依然实行“过程淘汰”制度,对于培养过程中达不到考核要求的,将予以劝退。民语言须预科一年。“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入校后不能转学和转专业。

    十一、“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实习支教是怎么安排的?

    答:“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的实习支教纳入自治区“实习支教计划”,在毕业前,必须到定向就业地州边远贫困地区农村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实习支教一个学期,在派出学校和基层学校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相对独立完整的承担支教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突出双语教学实践能力培养。具体实习支教根据自治区实习支教计划协调安排。

    十二、为什么“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必须签订就业协议书?

    答:“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是由自治区财政承担培养经费,为我区边远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培养合格双语师资的一种订单式培养计划。为了确保“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能够“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在新生报到后,须在培养院校的组织下,用人单位所在地区教育部门、学生及学生担保人、培养院校共同签订由自治区统一制定印发的《定向就业免费师范生教育协议书》。协议书一式六份,分别由考生个人、培养院校、定向就业地州教育行政部门、学生担保方、学生个人档案、自治区教育厅保留,由培养院校统一寄送。对拒签协议的考生,院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三、“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都在哪些地区就业?

    答:“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主要定向喀什、和田、克州、阿克苏、伊犁、塔城、阿勒泰、巴州、哈密等南北疆9地州边远贫困地区乡镇及以下中小学或幼儿园就业。“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中的“特殊教育”免费师范生,重点面向师资短缺的各地特殊教育学校就业。

    十四、在实施“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过程中自治区教育厅、培养院校、定向就业地州各承担哪些责任?

    答:自治区教育厅负责“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政策修订,招生计划下达、培养经费拨付,对考生入学、在校学习、基层实习支教、毕业考试和毕业后就业等整个过程实行动态监督与管理。各培养院校负责抓好“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宣传、招生、培养和教学管理工作。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抓好“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招生宣传、就业教育、履约管理、实习、就业安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为了体现联合培养的总体原则,“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毕业证书由定向就业地州与培养院校共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