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一)美术与设计学类(美术、唐卡)
考试科目及分值 | 考 试 时 间 |
素描/唐卡线描 (满分100分) | 2019年12月15日8:30-11:30 |
速写/唐卡图案速写(满分100分) | 2019年12月15日11:40-12:10 |
色彩/唐卡色彩(满分100分) | 2019年12月15日14:30-17:30 |
总分=素描成绩+速写成绩+色彩成绩 |
(二)美术与设计学类(书法)
考试科目及分值 | 考 试 时 间 |
临帖(满分100分) | 2019年12月15日8:30-11:30 |
创作(满分100分) | 2019年12月15日14:30-17:30 |
总分=(临帖成绩×60%+创作成绩×40%)×3 |
二、考生须知
1.请各位考生于2019年12月9日8:00起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ganseea.cn)普通高校招考智慧平台,打印《报名登记表》,并于2019年12月13日查看熟悉考试地点(因12月14日举行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无法查看考场)。
2.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按时前往相应考点参加考试。考前50分钟考生凭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入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全程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3.考生入场时只准携带考试所需用具(黑色字迹签字笔,美术、唐卡考试所需画板(画夹)、小画架、画笔、颜料、水盒等,书法考试所需毛笔、墨汁、墨盘、毡垫等和4尺斗方大小练习纸)。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手机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录音及摄像设备、书籍、报刊、参考资料等物品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带入上述物品者,无论使用与否均按考试作弊处理。画板、画夹上不准粘贴、描绘各种图案。
4.考生入场时应主动配合监考老师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违禁物品检查,如在检查过程中出现报警声,考生须主动出示相关物品,待监考老师对原检查部位进行复检,确定无违禁物品后,方可入场。
5.考生入场后须对号入座,美术、唐卡考生将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夹在画夹、画板上方,书法考生将证件放置在课桌座号单旁,以便监考老师、身份核查人员检查。
6.考生拿到试卷后,应仔细检查试卷(查看试卷是否有破损;美术类考生核对试卷条码专业考号、姓名是否与《报名登记表》信息一致;书法、唐卡类考生核对试卷条码左下角斜线下明码是否与《报名登记表》上专业考号一致、涂层是否完整)。如有问题,请立即向监考老师举手示意并更正,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核对无误,美术类考生须在条形码上方考生签名处用黑色字迹签字笔签全名,唐卡、书法考生不得在试卷上签名。
7.考生须保护好试卷条形码,不得遮盖、污损和涂改条形码(唐卡、书法类考生不得剥离条形码、不得刮开号码涂层,否则以考试作弊处理),如因个人原因导致试卷和条码损坏,概不换卷。
8.考生应严格按照试题要求作答,横画/横式书写时条形码位于试卷右下角,竖画/竖式书写时条形码位于试卷左下角;不准使用定画液,不得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不得对试题、试卷内容拍照或以其他方式存储、传播,不得将试题、试卷带出或传出考场。
9.考生听到开考哨声后方可答卷,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交换试题、试卷,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
10.考试结束哨声吹响后须立即停止答卷,待监考老师依序收齐试卷、试题后,方可根据监考老师指令依次退出考场;考生交卷后须立即离开考试区域,不得再入考场或在考场附近逗留。
11.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老师等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老师等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12.考试期间应注意保持考场清洁,不准在墙上、地上乱涂乱抹,不要把颜料甩到墙上、地上,不得在考场内、外乱泼污水。
13.对考试过程存在夹带、替他人改画(书写)、使用通讯或照相、录像工具等违规、违纪行为的,由纪律检查组负责调查违规事实,认定后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除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外,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14.对考试过程中存在替考、提供或传输图片等违法行为的,将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涉及考试作弊条款依法处理: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卷)、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三、考场分布
序号 | 教学楼名称(考务办公室) | 考场安排 | 起止号 |
1 | 知行学院东晖楼(二楼大厅) | 美术001—047考场 | 美术20100001——20101790 |
2 | 知行学院中楼(二楼报告厅) | 美术048—081考场 | 美术20101791——20103150 |
3 | 西北师大新校区教学楼(一楼大厅) | 美术082—112考场 | 美术20103151——20104390 |
4 | 西北师大新校区特教楼(二楼教师休息室) | 美术113—143考场 | 美术20104391——20105630 |
5 | 西北师大教学1号楼(一楼大厅) | 美术144—162考场 | 美术20105631——20106390 |
6 | 西北师大教学3号楼(二楼教室休息室) | 美术163—194考场 | 美术20106391——20107670 |
7 | 西北师大教学6号楼(一楼大厅) | 美术195—215考场 | 美术20107671——20108300 |
8 | 西北师大美术学院(一楼大厅) | 美术216—236考场 | 美术20108301——20109140 |
9 | 西北师大教学10号楼(四楼教师休息室) | 美术237—258考场 书法301—328考场 唐卡401—404考场 | 美术20109141——20110020 书法20200001——20201008 美术20300001——20300161 |
四、违纪举报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考试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0931-4636229
西北师范大学纪委:0931-7971609
西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0931-7971922